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信必复》是怎么规定的? - 宋马社区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信必复》是怎么规定的?

对来信登记、甄别分流、收信告知、事项办理、实体答复、来信督办等进行详细规定,规范了人民群众来信和网上申诉事项各个环节。

严格贯彻落实涉诉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办理群众诉求,采取12368热线电话、短信、即时通讯等方式回复,确保“件件有回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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