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法总则的几个要点

2017年3月15日,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

(以下称《总则》),

该法将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

这个消息于小编这样的司考党而言

可谓(ku)喜(yun)大(zai)普(ce)奔(suo)!

<img src="https://pic.songma.com/blogimg/20250203/d1a98d7636484a2aa73571e7d609c172.jpg" alt="解读:民法总则的几个要点”>

言归正传,观《民法总则》内容,

很大程度上是我国《民法通则》的修订版,

但依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

条文存在冲突的以民法总则规定为准。

— —敲黑板,我是重点分割线— —

随着时代的发展,

许多新事物刷新了人们对法律关系的认知,

《总则》对近年的社会热点作了积极回应,

主要体现为以下方面:

民事主体方面

1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总则》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在法律上,民事权利能力是一个人是否可以享受民事权利的基本前提。胎儿尚未出生,原则上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为了 保护胎儿享有继承遗产、接受赠与的权利,并且在必要时赋予其必定的民事权利,有利于保障其利益。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年龄标准从10周岁降为8周岁

《总则》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民事权利方面

1

将个人信息和网络虚拟财产归入总则范畴,受法律保障。

《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第一百二十七条: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img src="https://pic.songma.com/blogimg/20250203/c5dfc8da8f494635aecfcef4f25f3550.jpg" alt="解读:民法总则的几个要点”><img src="https://pic.songma.com/blogimg/20250203/652252c282a94551bfa1f5753fb103ed.jpg" alt="解读:民法总则的几个要点”>

网络诈骗案件层出不穷,除了要制裁诈骗者,更需要从源头保护个人信息,对于泄露信息者也要予以相应制裁,以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

民事责任方面

1

确立“好人法”,见义勇为将不承担民事责任

《总则》第一百八十二条: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危险由自然缘由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img src="https://pic.songma.com/blogimg/20250203/3644d7a73aba4cfe9b693923a4aafedb.jpg" alt="解读:民法总则的几个要点”>

近几年来出现了多起见义勇为者得不到应有保护,反而承担需要承担不利民事责任的案例,为保护见义勇为者的利益,民法通则制定了相关条文加以保护。

诉讼时效方面

1

普通诉讼时效由2年延长至3年

《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法的渊源方面

1

明确“习惯法”为法律渊源

《总则》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img src="https://pic.songma.com/blogimg/20250203/3ec96a9bc8094515b49ed4883d59117c.jpg" alt="解读:民法总则的几个要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规划,

计划于2020年完成整部《民法典》,

我们将热烈期待、共同见证一份

厚重、人文、进取的《民法典》的诞生。

天等检察 为您呈现更多精彩

整理/编辑:蒙璐

图:网络

© 版权声明
THE END
如果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0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请登录后发表评论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