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法考李佳行政法主观题考点带背(一)行政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

今天分享的是22法考李佳行政法主观题专题笔记梳理,内容根据李佳行政法主观题精讲课程进行总结。分享在公众号【不器法考】,另有更多法考资料及司法实务经验总结,欢迎大家关注。今天分享专题一:行政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以下为视频方式知识点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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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一、行政法概述

第一节、行政法的渊源

22法考李佳行政法主观题考点带背(一)行政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

第二节、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

1、法律优先(消极意义):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不得抵触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

2、法律保留(积极意义):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授权活动,不得法外设定权力。行政机关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行政行为,必须拥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明确授权,否则,其行为即违法。

二、合理行政原则

公平公正

行政机关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思考相关因素

作出行政决定和进行行政裁量,只能思考符合立法授权目的的各种因素,不得思考不相关因素。

比例原则***

(1)合目的性:是指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所采取的具体措施必须符合法律目的。(2)适当性:行政机关所选择的具体措施和手段应当为法律所必需,结果与措施和手段之间存在着正当性。(3)损害最小:指行政机关在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某一行政目的的情况下,应当采用对当事人权益损害最小的方式。

三、程序正当原则***

1、行政公开:行政行为的依据公开、行为的过程公开和行为的结果公开。

2、公众参与:公众参与理念贯穿行政行为的全过程,行政决定前中后要让民众通过制度化的渠道介入行政决定的形成过程。(1)决定前:行政机关要告知行为人行政行为的实际、理由及依据;(2)决定中:行政机关应通过听取陈述申辩、听证会等方式让公民实质性参与行政决定的过程;(3)决定后:行政决定文书应说明采纳或者不采纳某观点或证据的理由

3、公务回避:包括利害回避和因保持中立而回避;如听证会中,参与案件调查的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会的主持人

22法考李佳行政法主观题考点带背(一)行政法的渊源和基本原则

四、高效便民原则、权责一致原则(略)

五、诚实守信原则***

1、行政信息真实原则: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

2、信赖利益保护原则***:(1)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2)因法定事由需撤销、废止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受到的财产损失予以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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