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行政复议建议书,发出!

首份行政复议提议书,发出!

近日,铜陵市司法局向某行政执法单位发出《行政复议提议书》,这是铜陵市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发出的首份《行政复议提议书》。

铜陵市司法局复议部门在案件办理中发现,某行政执法部门在处理多起投诉举报类案件中存在处理投诉举报事项不规范、履行法定职责不到位等问题。为切实监督指导该行政执法部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复议部门发出《行政复议提议书》,提议该单位提议在行政执法中,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时限履行法定职责。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一线执法人员的培训,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明确执法依据和执法程序。三是进一步发挥本单位法制部门的作用,在作出相关决定之前由本单位法制部门审核把关。

通过行政复议提议书的方式给行政执法部门提出提议,指出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既监督和指导了行政执法行为,又避免了行政执法部门在后来的执法中出现同样问题,达到防患于未然的效果,切实发挥了行政复议提议在完善制度和改善执法工作方面的重大作用。

首份行政复议提议书,发出!

来源:铜陵市法治宣传教育

编辑:章海燕

校对:阳阳

审核:徐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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