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底线!英德公布一批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守底线!英德公布一批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守底线!英德公布一批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守底线!英德公布一批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安全生产非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和“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痼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根据工作安排,近日,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对外公布一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守底线!英德公布一批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英德市应急管理局
某涂料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1年3月4日,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对某涂料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的16项问题项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同年4月1日对其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发现该公司仍存在5项问题项未落实整改,已构成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的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被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限期进行隐患排除治理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第二款“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给予处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该公司主要负责人付某作出处罚人民币5500元的处罚决定。

案例二:英德市应急管理局
对某电器制造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1年6月24日,清远市聚焦开展安全生产专项联合执法检查行动第一组会同我局执法人员对某电器制造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5项问题,其中问题项一名操作工人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进行焊工作业涉嫌构成违法,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依据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款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企业改正,作出处罚款人民币2.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三:英德市应急管理局
对某机械制造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1年12月29日,英德市应急管理局对某机械制造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设置有喷漆房和液氧储存间但部分电气设备控制开关为非防爆型产品、气管线连接方式与钢管接合器不符合防爆要求,不符合《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涂室安全技术规定》(GB14444-2006)第 3.2 条及第 6.1.2 的规定、《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2014)第3.2.1条的规定,构成了安装安全设施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并结合自由裁量,责令该企业改正,作出处罚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英德市融媒体中心

来源:英德市应急管理局

编辑:邓锦炎

编审:罗家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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