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少年法庭成立40周年,为激励队伍、推动工作,营造干事创业、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对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个人予以表扬的通报》,对50个集体、90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江苏法院2个集体、4名个人获通报表扬。
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
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张 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审判员
陆 红(女)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丁净玉(女)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审判员
颜莉曾(女)
兴化市人民法院
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
人民法院少年审判
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倾心守护少年成长,促进家庭和睦。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格落实从业禁止规定,守牢法律和社会伦理底线。坚持宽容不纵容,兼顾“教与罚”最大限度挽救罪错未成年人,注重“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多维度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和参与权。2023年以来,收到锦旗18面,感谢信20余封。
倾情增强司法效能,彰显司法温度。以参与最高院2023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为契机,提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四项保护理念、六项工作机制、六项特别程序”的“四六六工作法”。做实圆桌审判、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家庭教育指导、判后帮扶等审判延伸工作,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救济、事后治理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链条。
倾力参与社会治理,构建联动格局。连续22年开展“正苗工程”帮教帮扶活动,持续开展“法律伴我成长”和“百名法官进百校”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统筹全市两级法院建设法治副校长“以案说法”青少年普法视频案例库,并在江苏省名师空中课堂等平台展播。先后荣获最高院、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授予的多项荣誉称号,2024年被南京市委、市政府表彰为“推动高质量发展 争当示范引领”先进集体。
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第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
积极健全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机制。该庭建立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聚焦管辖制度,有效统筹刑事犯罪预防惩治、民事行政权益维护以及公共利益维护。联合公安、检察机关等多部门制定《少年案件庭审规范化意见》《关于建立性侵害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体系的实施办法》等文件,协同推进少年审判工作创新创优。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暴露的问题,认真分析缘由,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提议,完善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5篇涉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提议被省法院评为优秀司法提议。
切实延伸职能促推“六大保护”融合发力。会同民政、团委、妇联等部门建立“法官+社工+志愿者”帮扶帮教模式及困境儿童“司法+N”救助机制,引入社会爱心企业、慈善基金等作为补充救助渠道;联合检察机关建立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指导基层法院建立劳动实践基地;建立由法院主导的“一站式”询问中心,联合开展法治教育、心理疏导、社会调查等工作。多年来帮教罪错未成年200余人,救助困境儿童100余人,发放救助金200余万元。
注重案例培育发挥司法裁判引领价值。2篇案例入选最高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典型案例”,连续四年共8篇案例入选省法院“未成年人保护典型案例”。审理的全国首例电竞酒店向未成年人提供上网服务公益诉讼案获评最高院“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优秀裁判文书”。
人民法院少年审判
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张 超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少年庭)审判员
张超同志办案严谨细致,以精湛扎实的专业素养和追求公正的司法初衷,构筑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坚固防线,审理的案件曾获评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全省法院“百篇优秀裁判文书”。他不仅关心案子怎么判,更关注孩子怎么办,积极投身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收集全庭案件中的困境儿童线索,协调民政部门核实救助,不遗漏司法视野中的每一个孩子。他注重调查研究,参与最高院多项调研课题、江苏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条例修订等工作,撰写案例发表在《刑事审判参考》等刊物。因工作成绩突出,获评江苏省“扫黄打非先进个人”。
陆 红
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
陆红同志勇于开拓创新,她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前科封存机制,该机制被评为当年“江苏省十大法治事件”。指导审理的全国首例由民政部门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被写入《中国人权白皮书》。她坚持人文关怀,扎实做好延伸工作,积极开展家庭分级教育指导,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联合社工进行心理疏导,联合民政部门救助困境儿童,连续十余年前往未成年人管教所帮扶帮教,协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她积极宣传法治,举办法治讲座、模拟法庭等活动,精心编写典型案例和优秀司法提议60余件,其中多篇案例入选最高院、省法院典型案例。因工作成绩突出,获评“全省少年法庭工作先进个人”“全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丁净玉
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少年案件审判庭)审判员
丁净玉同志坚持专业审判与守正创新相统一、依法办案与促推治理相统一、审判实践与司法调研相统一。办结涉少案件600余件,包括多起重大案件,主审的案件被评为“全省法院百场优秀庭审”“全省法院刑一、少年条线刑事案件优秀庭审一等奖”;担任中学法治副校长、专门学校评估专家,就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发送的司法提议获评“全省法院优秀司法提议”。主审案件多次入选江苏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典型案例,多次在全国法院系统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中获奖,20余篇文章刊载于《人民司法》《中国法院年度案例》等国家级刊物。因工作成绩突出,获评“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南通法院十佳法官”。
颜莉曾
兴化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庭长
颜莉曾同志用坚定传播公正声音,在每一起涉未成年人案件中都坚持“多倾听,少敲锤”,将特殊、优先保护和双向、综合保护的政策贯彻其中,积极推动未成年人审判与庭后教育相结合,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她用爱心呵护少年成长,深入开展“护蕾”专项行动,依法从严从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定期与民政、妇联、团委等部门会商交流,共同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她用细腻传播司法温情,常态化开展法治宣讲活动,因材施教,针对不同年龄学生特点,打造兴化法院“法护成长”工作品牌,覆盖学生人数万名。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表彰为江苏省优秀共产党员、全省优秀法官,两次荣立个人二等功。
整理:陈跃武(省法院刑一庭)
编辑:赵 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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