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什么需要刑法?——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下的刑法制度初探

我们生活的整个制度建立在复仇基础之上的。

别人打你一耳光,你想不想打回去?列如你看到张三,他很壮实,他打了你,可能不敢打了是吧;但是你看到李四,她又老又弱,你掂量了一下,就想打回来。所以你还是想反手的。

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有没有错?

当然没问题,不这么干的人在生存竞争中存活的下来吗?很难,所以这是根植于人类生存下最为有效的处理手段了。

所以刑事制度、民事制度都是基于复仇的基础上。美国为什么出兵阿富汗?抛开政治不谈,从法的某种角度来说,最主要就是了复仇。

整个法律制度简单来说我们可以理解为就是建基于复仇的。

但咱们不能老干仗,干仗这事两败俱伤,一不小心就血流成河,血流成河你就活不下去,所以社会需要秩序,那就需要规则,法就是一种规则,最简单的作用就是定分止争。

有三种规则的遵守方式:

1.一方遵守内心的确信,因此我们遵守规则。

但这种观点实则可疑,由于一个人需要遵守规则吗,鲁滨孙在荒岛上需要遵守规则吗?不需要啊,他可以芜湖~欢快的裸奔。

2.双方通过协商谈判达成规则

协商好不好?当然好,大家和和气气坐下来商讨一些问题嘛,可问题在于,小事情是可以谈的很清楚的,列如你踩到我的脚。

但是稍微复杂的东西,我们就谈不清楚。列如婚姻就是一个不完整合约。这就为什么需要说你得认识两个朋友,一个学医,一个学法,由于这两朋友都能为你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关键时刻真能救你一把。

所以生活中许多细节没有办法约定,因此很难遵守。双方互为执法者,既是裁判员,也是运动员,那这怎么玩?

3.第三方执行

采取公平正义、不偏不倚的方法,就是法律的方式。

第三方式是不大容易出现的,大家都很忙,我才懒得管你。

所以法律的产生,它必须是社会有剩余的时候,而且是由许多剩余的时候。

从第二种方式来看,相互执行也可以说是法律,虽然没有强制。

我们为什么需要刑法?——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下的刑法制度初探

复仇是人的一种本能。

对别人伤害要复仇,甚至一个没有生命的东西伤害到我,我也会感到愤怒。大家还记不记得小时候你磕到头,撞到桌角父母是怎么安慰你的.

所以复仇是隐藏在基因当中的一种本能。

凡是没有本能的东西都灭亡了,反之才能够存活下来,愤怒和报复是我们抵御可能来的袭击的一种应激反应。

复仇都是总是能够激发我们感情,历史上有许多的革命都是基于复仇。

从古到今最动人两类故事,一个是爱情故事,另外一个是复仇故事。

古代社会一棵树倒下来砸死一个人,法院会惩罚这棵树,一头牛撞伤了一个人,法院会惩罚这头牛。

古代的许多国家都有对物诉讼,今天许多国家还保留着对物诉讼。

复仇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无论你受到的是真实的伤害,还是想象的伤害,你都会愤怒想报复。

复仇的方式有许多,最简单的就是不理你了。

国际间的战争实则都是这样的,禁运、贸易制裁、都是复仇。

从复仇零星的复仇到体系化的复仇,法律就是最好的回应。

所以今天我们来探讨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需要刑法?

在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下的这种意识形态下刑法制度初探,那我们今天讲什么呢,今天讲一个复仇的具体方式——《刑法》,我们只讲总论。

为什么只讲总论,由于对于入门刑法的人来说,任何总论都是原则的归纳,而这些原则的归纳本身就是千百年根植于我们自身中的一些规律法则。

第一,复仇是怎么展开的?

其次那刑法的原则如何在法制思维中运用,如何用最基本的原则去分析法和法的现象?

我们先问问自己什么是犯罪?

1.犯罪的界定。

什么样的行为可以界定为犯罪?人们为什么会选择犯罪?如何确定对犯罪的最佳惩罚?刑法的目标是什么?我们为什么会设置两套不同的制度来分别对付犯罪和侵权?

如果咱们从刑法的成本角度分析,犯罪被看做一种职业选择。

而刑法呢,就相当于为犯罪定价。强奸的定个八年,杀人的定个无期,就是对犯罪的定价。所以刑法经济学功能就是通过为犯罪确定很高价格,列如支付罚金、被监禁、被处死,来抑制人们对犯罪的需求。

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但是刑法必须三条很含蓄地表明了并非所有的危害行为是犯罪。

那些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行为,第一要被排除在外。仅仅为了避免轻微伤害,不值得去启动昂贵的刑事司法程序。

所以逻辑就表明了确定某种有害行为是否属于犯罪,不仅要评估危害大小,而且必须同时评估防控这种有害行为的社会支出。

如果防控的成本超级不合理,很高,怎么办?

首选方式就是不把这种危害行为定义为犯罪。

列如有个问题,大家都知道吸烟致癌,有人说禁烟不好吗?

大部分人可能听过烟草税收巨头这个角度,但实则你在换个角度想一想。

生产和贩卖烟草,会造成巨大的社会损失,严重损害人民的身体健康,那为什么生产烟草从来都是合法呢?

由于向烟草集团宣战的社会成本是极其高昂的,特别是打击烟草走私战的刑事司法成本是超级高的,我们参考下《了不起的盖兹比》美国的禁酒令,这可是写进美国宪法的,最后禁了吗?大家去看看了不起的盖兹比电影就懂了。

所以如果你进而思考到禁烟的社会成本,必须在当下支出,而社会收益要在未来兑现,虽然后者的社会收益能够绰绰有余的弥补前者,但是国家也不会心甘情愿的向烟草宣战落实在刑事司法制度上。

我们为什么需要刑法?——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下的刑法制度初探

第二个问题,第三方有啥用?

审理刑事案件一般要有代表国家的公共机构作为原告来起诉,为什么审判罪犯需要公共机构的提起公诉呢?

咱们从关注社会控制犯罪的成本来看。

广义的社会控制成本包括威慑和阻止有行为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犯罪由国家提起公诉,意味着国家承担了对付犯罪的监控、侦查、抓获、审判、监禁、刑罚所需要的部分社会控制成本。

列如你在派出所被拘留了,那你的饭怎么办?

自己家人送钱给你买饭吃,但是监狱呢,囚犯吃牢饭,不需要付钱,国家给你包了。

就此而言,刑事法律制度就是由国家提供的一个公共物品。

在无法指望受害人抓获获指控的情况下;或者违法行为的危害后果是分散的,列如贪污、偷税、伪造货币;或者当违法行为剥夺了受害者的生命,列如谋杀、纵火;或者违法行为通过资源交易的方式进行,如赌博、卖淫、贩毒……这时私人的力量很小,必须由国家负责对违法者提起公诉。

但是,如果一个国家过量提供公共物品,会导致缺乏效率。对付某些违法行为,私人侦察、私人抓获比警察更有效率。

为什么更有效率,复仇啊,这是人的本能,夺妻之恨,杀父之仇,不共戴天啊。

因此国家就会把起诉违法者大部分工作,列如调查取证、提起诉讼、申请执行、担保、请专家交给受害人来完成,从而把自己的职责限制为仅仅提供一个法院。

《合同法》、《侵权法》之所以被称作私法,就是由于这些法律主要依靠私人的力量来实施。

因此,如果说由国家提起公诉是威慑犯罪所必须的,法律限定公诉的范围就是节省财政支出的一种策略。

那么大家从上面可以看出,我们为什么需要刑法了吗?如果从人性成本的角度来初探,刑法本就根植于我们千百年的本能。

如果你跟我一样,是初探刑法宝库的小顽童,不妨问问自己接下来这些问题。

  • 为什么不能为了救五个小孩而杀害一个小孩?

  • 为什么母亲和女朋友同时掉进河里,应该先救母亲?

  • 为什么 11 岁的人杀人、13 岁的人抢劫不用负刑事责任?

  • 为什么偶然杀死正在行凶的犯罪分子,不成立正当防卫?

  • 为什么参与共同犯罪后又退出的,依旧可能对既遂结果负责?

  • 为什么偷走自己所有但他人合法占有的财物,依然成立盗窃罪?

    ……

刑法在获得了道德可信任性名誉的同事,也在在塑造公众共享准则,进而通过它们影响人的行为的过程中发挥其影响力。

但刑法要成为道德上的权威,刑法绝不能偏离大众的正义直观太远。为什么刑法需要在乎外行人的正义直观?由于只有遵从于它,刑法才能够提供有效的犯罪控制,这也是我们每个人需要执法守法的基础。

我们为什么需要刑法?——以眼还眼,以牙还牙下的刑法制度初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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