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某公司将销售收入打进个人账户,隐藏真实收入1200万元

​杭州某公司将销售收入打进个人账户,隐藏真实收入1200万元

杭州自秦朝设县治以来已有2200多年的历史,是中国著名的七大古都之一。

今天我们来探讨一起发生在杭州的税案。

2019年底,杭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收到了一封实名举报信,称M公司涉嫌逃税,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货款,隐藏真实收入。

信中虽提到一些用户信息,但仅仅是一些简称,所以要想核实该公司的收入,找出信中这些公司是关键所在。


为了得到更清晰的线索,稽查人员拨打了举报人的电话,但是电话那头的举报人表明自己并不是M公司的核心人员,仅能够提供部分产品的出库单,并告知稽查人员这些出库单所涉及的销售收入均为作纳税申报。

稽查人员随后对这39份出库单进行整理分析,发现这些出库单上的购买方信息用的都是如“贵阳L酒吧、广西Z国际和北京W餐饮”等之类的简称。

于是,稽查人员运用收征管软件和电子底账系统等软件对M公司做了一次详细的调查了解,并结合出库单作分析对比。

总结出了以下疑点:

1、M公司在2018年申报的营业收入远远小于出库单的总金额


2、开票的信息中并未包含这39份出库单的相关信息

结合以上疑点,稽查人员决定对该公司实行上门调查。

但当到达M公司的注册登记地址时,并没有成功找到M公司。

于是稽查人员拨打了M公司的负责人张某的电话询问相关情况,张某表明公司地址已搬迁,目前处于停工状态。

稽查人员决定约谈张某及财务人员王某了解该公司的真实经营状况。

张某在约谈过程中坚称M公司一直依法经营,但由于公司地址搬迁,相关财税资料因保管不慎已丢失,所以无法提供。

稽查人员只好“另寻出路”,决定从网络上的一些交易和信息平台寻找蛛丝马迹。

在稽查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终于在某广告平台发现了M公司发布的产品信息,并在里面看到了“贵阳L酒吧、广西Z国际和北京W餐饮”等相关字样。

稽查人员随即兵分多路进行取证,经多地的税务部门协助下,稽查人员对贵阳L酒吧、广西Z国际公司和北京W餐饮公司3家公司实行了调查。

这3家公司均表明的确 与M公司存在购销交易,为了获得折扣,答应了M公司的业务员提出将款项直接打进指定的个人账户里。

稽查人员沿着汇款信息,找到了收款的个人账户的开户人名谢某,而这个谢某正是M公司的负责人张某的妻子。

经稽查人员的耐心劝说,M公司的业务员黄某、李某等人也如实交代了,他们在销售时会根据张某的要求,提议一些不需要开发票的客户将货款直接转到谢某的账户上。

并发现谢某的个人账户共收到过137笔名为“货款”的款项,涉及金额共计1200万元。

在证据面前,张某也不再抵赖,承认了其隐匿真实销售收入,逃税的实际。

经核实,M公司在18-19年间,通过个人账户收取货款,导致少列收入1203万元,稽查局决定对M公司作出追缴税费166万元,加收滞纳金52万元,并处95万元罚款的处理决定。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一起来了解下偷税的定义吧

按照新《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偷税的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

(1)伪造(设立虚假的账簿、记账凭证)、变造(对账簿、记账凭证进行挖补、涂改等)、隐匿和擅自销毁账簿、会计凭证

(2)在账簿上多列支出(以冲抵或减少实际收入)或者不列、少列收入;

(3)不按照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依旧拒不申报;

(4)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即在纳税申报过程中制造虚假情况,列如不如实填写或者提供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及其他的纳税资料等。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大欧想说为了偷税铤而走险的寻找各种渠道去隐藏真实收入,是超级不可取的,所以请务必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对于此事件你怎么看,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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