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如何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应从以下三点抓好抓实。

        一、提高认识

        出台《条例》,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正是对加强执政党建设的时代引领。

        二、扛牢责任

        一是做学思践悟的先行者。把学习《条例》同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要学以致用,准确把握重点内容和任务要求,深入落实各项具体举措,及时总结经验和成果,确保党史工作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二是做先进文化的传承者。加强对地方红色资源的保护,积极做好重大史料、重大文献、档案的编研开发等工作,守护和传承好历史文化遗产,提升文化的品牌价值。三是做服务中心的示范者。充分利用丰富的党史资料进行研究,根据工作重点、发展特点、地方亮点开展专题调研和系统研究。主动参与红色旅游、红色遗址遗迹和纪念场馆等保护、宣传、建设和利用工作,促进资源的有效整合,推动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四是做教化育人的担当者。发挥好党史馆、党史展、纪念馆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重大作用,加强革命传统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全社会知史爱党、知史爱国。

        三、务求实效

        一是准确把握地方党史宣教底线要求。始终把正确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弘扬社会主旋律。严把政治关口。杜绝历史虚无主义,确保党史传播选题规范正确,内容准确可靠,坚决扛起党史宣教第一责任。严格史实要求。杜绝过分拔高、夸大地方党史分量和作用,杜绝刻意突出地方党史事件或人物的作用,坚决做到实事求是。严肃传播导向。杜绝党史传播娱乐化、偶像化色彩或个人英雄主义色彩,杜绝“低级红”“高级黑”,确保党史宣教工作更具可信度、说服力,确保行稳致远、传播久远,真正做到高质量发展。二是准确把握地方党史传播方法路径。结合中央省州市部署的各级学习教育专题,充分发挥党史的教化育人作用,同时将地方党史的元素很好的融入其中,发挥独特作用。将方志、家谱、红色档案、红色旅游纪念地等融于地方党史,充分展示地方文化,增强传播内容的交融性,构建“大党史”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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