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违法,因为会危及生命。二手烟不应该纳入违法范畴吗?

一、问题

酒驾行为的危害性可能会在短时间内就会显现,甚至就在车祸发生的一瞬间呈现。二手烟的危害虽然在短时间内不会产生明显的表现,但通过长期的积累,对肺部危害却是真实存在的,并不比酒驾的危害小啊。

列如,二手烟对肺部的危害是具有潜伏期的,联想到甲醛的危害,人们会闻风丧胆,联想到汽车尾气。

可是二手烟产生的危害就不应引起同等的重点关注吗?想起新闻报道一个几岁的小孩由于常常吸父亲的二手烟而生病。那么吸陌生人的二手烟呢?吸好多人的二手烟呢?刽子手是众人的合力。

喝酒可以,抽烟可以,但不应建立在威胁到他人身体健康的的基础之上。每个人有自己的选择权,但不应剥夺他人的选择权,也许他人选择不被动吸收二手烟呢。

二、回答

能提出这个问题,说明你是一个爱思考的人,也说明你是一个公益主义者,利他主义者。

从理论上讲,只要存在侵害他人法益的行为,都应该被纳入法律调整范畴。

推测你想问的问题可能是,为什么酒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犯罪,为什么二手烟制造行为却不涉嫌犯罪。

这里要明确一组概念,犯罪和违法是两个不同范畴,犯罪必定是违法,违法未必是犯罪。信任你能理解,这对概念不能混淆。

针对二手烟,实则我国多地也出台了《公共场所吸烟处罚条例》,用来规范人们在公共场所的吸烟行为。条例也属于广义的法律,所以如果违反了条例,也是构成违法,只是不构成犯罪。

讨论到目前,问题争议的焦点可能就聚焦在,二手烟制造行为,是否应该纳入刑法调整,修正案出台一个二手烟制造罪?

根据搜索,发现世界上只有一个国家将吸烟入罪,世界上唯一一个禁烟的国家,吸烟罚款,私带烟草入狱三年。

结合我国具体情况,烟草税所占比例、烟民数量,执法难度等等考量,个人感觉短时间内吸烟入罪的可能性不大。

危险驾驶罪在2011年之前是没有入罪的。而2011年之后入罪了,也就是说只存在酒后驾车的行为,而没有其他严重性的交通事故,针对这个酒精含量超标的行为,是要受刑事处罚,但是这个提议也是大家不断的向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以及政协提出的,所以说国家针对现代社会的具体形式,并且结合实际情况确定了酒驾入罪。

你所说的这个二手烟入罪,实际上这个有必定道理,你也可以坚持不懈的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逐级反应。列如说确定一个标准,在某些公共场合吸烟,达到一个什么程度,要进行治安处罚或者说达到什么更严重的程度涉嫌刑事犯罪,但是我觉得它的难度还是很大的。

毕竟烟草税对国家的贡献还是相当大的,烟草业2019年纳税是1.25万亿,上缴财政1.17万亿

同年个人所得税收入是1.0338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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