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宗族制度被视为社会构成的主要支撑。在中国古代,社会主要以宗法制来联结血缘关系,并管辖和处置同族同脉亲人的言行举止。
宗法制作为家乃至国的道德与法律的规定,其核心是嫡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最初维护了西周政治等级制度,后来更是严格地规范着宗族乃至国家的秩序,从而起着促进社会和谐的作用。这种宗法制度实质上是与中国古代社会中的宗族组织相配合,是封建统治阶级为了维护政治和社会秩序而使用的手段。
宗子作为宗法制的产生物,具有极大的权力。宗子的身份是指宗法制度中身承大宗的嫡长子,是族人依赖和服从的主要权威。宗子又被称为族长,宗子在宗族内部的广泛权力,从某种程度上具有国家基层行政与司法权的性质。
尤其是大家族或者贵族阶级中,宗子享有许多特权,在宗族内部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而且地位是世袭制。凡是宗子的话,人们都必须遵从和执行。族长分家时,宗子除了占有家庭财产的主要部分外,还继承老家长的爵位。宗族中,无论祭祖先、办丧事、宴宾客,都以宗子为主。宗子具有的至高无上的特权有主要四方面:
第一,宗子有主持祭祀典礼的特权。祭祀祖先作为一种最神圣的仪式,只有身为嫡长子的宗子才有资格进行主祭。而继别者只能祭别,继祢者、继祖者、继曾祖者、继高祖者等人都是同理。各大宗和小宗的宗子各有所继,各有所祭,其余人则是都不能主祭,在祭祀中只能恭敬侍奉在各自宗子的身边。主祭权象征着一种家族至高至尊的身份,在宗法社会中备受重点关注。由大小宗宗子主持的不同范围的祭祀起着按血缘的亲疏团结族人的作用。
第二,宗子有协调本宗财产的特权。宗法制度要求在本家之内财产相通,同宗兄弟同财。大小宗的宗子们必须负责本宗族的财产管理,尽可能使财产共有,平均分配,收其有余,资其不足,减少富贵贫穷的差别。而宗族成员中无论富贵贫穷,第一都必须无条件去尊重宗子,并且有钱的人必须要把一部分财产献给宗子,让宗子去资助较为贫穷的宗族成员。当整个家族遇到天灾人祸的大麻烦时,或者宗族成员在生活上发生了困难,宗子都有义务“收族”,给予族人协助。
第三,宗子掌管宗族成员的吉凶等事务的特权。宗族成员家庭中每逢有大事,必须禀告宗子。族人的婚丧大事,都是要由宗子来主持,对于家族添丁兴旺,还要由宗子书录于宗籍。族人如果出门远行或远行归来也要向宗子报告。
第四,宗子对宗族成员有教导和惩罚的特殊权力。在教导上,女子许嫁之后要在祖庙或宗子之家接受宗子、宗子之妻对其关于为妇之道的教导。毫无疑问,宗子平时有权处理宗族内的纠纷,在祭祀、宴会等宗族成员聚会的场合提出要求、进行教导,并随时申饬处罚违背礼仪规范、损害宗族利益的宗族成员。在族人犯错误的时候,宗子甚至对宗族成员有着生杀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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