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l 公开招标活动中,遇到联合体投标时资质等级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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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

公开招标活动中,遇到联合体投标时资质等级如何判定?

案例:某智能化项目工作内容包括硬件施工和软件开发,思考软件开发工作无资质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允许为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A、B单位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A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B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联合体协议书分工约定:A单位承担该智能化项目80%的工程量,B单位承担剩余20%工程量(未超过电子与智能化二级资质可承担的合同范围)。那么该联合体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如何判定?

答:该联合体资质应为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四十三条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承担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招标项目相应专业工作的能力。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共同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成员承担同一专业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最低的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释义》第三十七条 联合体投标应该满足法定要求。一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投标,但招标人不得强制潜在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二是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三是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四是鼓励“强强联合”,即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业绩的考核以各自的工作量所占比例加权折算;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业绩的考核按照其专业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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