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和后果

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情形和后果

一、诉讼时效中止的含义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二、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一)不可抗力;

(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丧失代理权;

(三)继承开始后未确定继承人或者遗产管理人;

(四)权利人被义务人或者其他人控制;

(五)其他导致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障碍。

三、诉讼时效中止的后果

自中止时效的缘由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

四、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五、诉讼时效中断的后果

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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