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明了,让您迅速了解婚姻篇司法解释(二)

1、重婚不仅违法,也不能洗白。

2、假离婚也是离婚。

3、因逃债而签订的离婚协议,债主可以一键撤回。

4、不领证,自己挣的归自己,一起挣的,按比例。

5、房产证不加名也可以分到房,加了名也会分不到房,协议和加名都不是绝对保障。

6、打赏网红,财产少分不分。

7、小三高消费,原配能追回,男方离婚时男方财产还会少分或不分。

8、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屋归子女,双方父母出资买房,分房按比例。

9、除了恶意串通,一方出卖公司的股权,另外一方不能撤销。

10、夫妻出资办公司不按注册的比例分股权基准是一人一半。

11、不想配偶分遗产可以全额放弃,但是导致配偶养不起孩子的不能放弃。

12、即使对方有过错也要通过合法途径,抢孩子是违法的。

13、分居,但不离婚,也可以起诉解决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14、家暴、吸毒,赌博,出轨,抢夺、藏匿孩子等不利于子女身心的,直接影响抚养权。

15、落在孩子名下的房产可以交易,而且不能随意反悔。

16、孩子可以向没有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要求支付抚养费。

17、孩子未成年可以向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追讨欠付的抚养费。孩子成年后,父母可以向应支付抚养费的一方追讨欠付的抚养费。

18、后爸后妈和孩子之间的法律关系,根据生活时间、照顾教育、抚养费等因素而定。

19、再婚又离婚的,不在一起过的后爸后妈和孩子可以断绝关系。断绝关系后,后爸后妈还可以要赡养费,但过去没把孩子视如己出的,不配要赡养费。

20、离婚协议里把财产给孩子的,只要不是受骗和受威胁,不能反悔,否则就是违约,另一方和孩子都可以主张违约责任

21、全职主妇可以要补偿。主要标准是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参考标准是时间、精力、影响、彩礼,但是要量化着实困难,能要到的补偿相当有限。

22、年老、残疾、重病的,离婚时可以向对方要补偿。

23、过了年就实施,到年后有些账就可以重新算了。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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