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见山。一是掌握知识点,二是不断练习形成肌肉记忆。仅此两条而已,法考不是去写个论文或者精通某门法律,而是掌握最基本的法学知识、根据最朴素的法学逻辑推导实际结果,仅此而已。

知识点掌握到什么程度?把最最基本的知识点吃透。吃多透呢?举个栗子,对于在缓行假释期间再度犯罪的够不够成累犯,答案是不构成,到底为什么呢?累犯惩戒的是屡教不改而非屡犯不改。“教”就是对罪犯的惩处,“犯”就是实施犯罪。张三盗窃被抓,情节轻微处以缓刑,缓刑期间再次盗窃,他没有接受过惩处,也就是没有屡教不改。他是个心地善良的人,只要关监狱里一次就会痛改前非,解开物理学疑云,解决津巴布韦通货膨胀,发现面壁者。但是由于法官一时手软,没有“教”他,给他缓刑了,那么能对他按照屡教不改处理么?当然不能,你“教”都没“教“嘛。
为什么需要不断练习?正确的方法笨重愚钝,但确行之有效。书写是很浪费时间的事情,但是不书写就想通过主观题,那必定是人中龙凤。保稳起见,多多书写大有裨益。一直有人说答题时间不够,只要练习充分,实践中根本没有这种感觉。一遍一遍重复练习书写,每次发现有提升的地方就用笔勾划出来,这样更能抓住要点,列如“根据具体符合说”,列如“根据通说,处分意思必要观点”,再列如“刑法理论上具有两种观点”,这种话用来承上启下,虽然没有实际意义,但是阅卷老师必定会认为你很专业,这么写必定会比“由于,所以”、“虽然,但是”要好许多。这种话多写几遍,遇到问题就手到擒来,脑子没有想到,手已经写出来了。书写是通过主观题的关键,能通过客观题就可以说明知识点掌握了。主观题就是磨一磨。再磨一磨,就胜利了。一步一个脚印的走来才是最稳妥的取胜之道,通过法考没有捷径可言,两点之间曲线最短。
努力不必定会有收获,并非人人皆能成功。即便通过法考,也才是一切的起点,但是你不试试怎么知道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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